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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28  来源:未知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院学生实习经费的使用管理,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订《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

        具体管理办法细则见附件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实习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实习学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实习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根据学院有关政策,结合分院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经费的经费收入由学院财务处按照每名学生800元(四年)转拨;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生产实习、认识实习和日常教学教务支出,经费的结算由分院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第三条、由于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所需的实验材料消耗多、价格高,因此补贴每名毕业论文学生耗材费500元。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样品的采集、测试、计算、分析、差旅、资料、邮费、论文、版面、劳保及实验设备加工费等。经费由指导教师负责,开支需经分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由财务处审核后给予报销。

  第四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按照平均每名实习学生150元的预算执行。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费、讲课费、分院指导教师和实习联系人员的差旅费、学生往返实习单位的差旅费、实习资料费、劳动保健费等。经费由专业负责人在实习前做好预算,报分院教务办备案,开支需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分院教学副院长批准,由财务处审核后给予报销。

  第五条、学生认识实习经费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按照平均每名实习学生50元的预算执行。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费、讲课费、分院指导教师和实习联系人员的差旅费、认识实习包车费、实习资料费等。经费由专业负责人在实习前做好预算,报分院教务办备案,开支需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分院教学副院长批准,由财务处审核后给予报销。

  第六条、实习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日常教学教务支出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分院教师联系实习的差旅费、实习资料费、毕业论文统一印刷装订费、教务人员会议、差旅费等。经费开支由分院教务办负责,需经分院教学副院长批准,由财务处审核后给予报销。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分院负责解释。

                                                                                                                             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

 

 

 

 

主题词:实施  办法  通知

抄送:教务处,财务处,各分院,直属各单位。
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党政办公室       2006年9月28日印发

 

 

各部门:

来源: 未知  作者: 未知  发表时间: 2006-09-28 13:31:56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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