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及科研处相关工作要求,学院须定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请各位老师依据本学院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及纪委专项工作要求完成2026年第二季度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6年7月9日(周四)17:00前完成自查工作。
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说明:
1、自查时间:学院自查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9日(周四),相关文件和表单详见附件。
2、自查路径:教师本人根据自身科研经费情况,全面细致自查并请重点关注项目经费的结转、项目结题、合同合规性、负面清单和常见问题点位指引的具体条目,请下载自查表,如有相关问题请签字后纸质版反馈学院。
联系人:周步,地点:ND125,联系:0574-88130130。
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科研经费自查表及文件
【学校通知链接】
科研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26年第二季度)
https://nnews.nbt.edu.cn/_s2/a1/58/c5a172376/page.psp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