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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6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生化学院推荐名额共19人,请各班级推荐1名同学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同时上报1名替补人选。推荐人选和替补人经班级推荐后均需通过学院讨论,若推荐人选未通过学校审核将启用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3-2024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班级及时向学生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递交《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各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经班导师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班级范围内公示1日,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4.10月1日12:00前,请各班推荐的同学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一式一份)、《省政府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班级群内推荐公示截图并班导师签字(一式一份)上交学工办(ND123),并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youxubiao@nbt.edu.cn,邮件命名格式: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姓名+班级,电子版上交截止时间10月1日晚20:00。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2.正确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申请材料;

  3. 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化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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