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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设集体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顺利开展评奖评优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校设集体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做到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确保评定质量。

2.各班级要严格根据文件和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评奖说明

1.评奖对象:完成2023-2024学年学业并且评奖过程中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曾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2.求是班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单列。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其奖项名额(比例)为其他普通专业的3倍。

3.获得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可以增加至10%,增加的名额仅用于所在班级,不能调剂。因“先进班级”而增加的名额,在获奖班级正式确定后,将需增加名额的班级和人数(《名额增加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学生处。

4.评奖评优使用智慧学工系统,评定结果和最终奖金发放金额按附件表格的要求(纸质、电子)报送至学生处。

三、评奖条件

评奖评优条件、程序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文件以学校最新发布为准)。

(一)文明寝室奖学金

用于奖励寝室氛围好、辐射带动作用强、业绩突出的文明和谐寝室。奖励金额为500元/寝室。参评学年内寝室(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得评定文明寝室奖学金:

1.寝室成员无校设个人奖学金获得者;

2.非“卫生规范寝室”或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低于8.5分;

3.寝室成员有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生活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4.寝室有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

(二)先进班级奖学金

用于奖励特色明显、风气良好,发挥作用突出,集体业绩显著、集体荣誉感强的班集体,奖励金额为2000元/班级。参评学年内班级(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班级不得评定先进班级奖学金:

1.班级无“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班级无“卫生寝室”;

3.班级有卫生不及格寝室(包括所在班级学生占一半及一半以上的混合寝室);

4.班级未获评“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5.班级有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

四、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班级,对照评奖条件,于2024年10月18日22点前填写电子材料,并发送至邮箱youxubiao@nbt.edu.cn进行申报。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并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学院报送名单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最终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

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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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74-88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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