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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职责】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分工

发布日期:2025-12-12  来源:   点击量:

为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履行纪委委员职责,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确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芦美丽,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学院选人用人、基层党建、意识形态、财务管理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化工与制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生物工程系学生党支部。

周密,纪委委员,负责纪委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对学院党务和院务公开、兼职取酬、考核评优、行政办公、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监督;负责纪委制度建设、监察等工作;负责纪委来信来访接办、专项治理等工作;完成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化工与制药工程系教工党支部、生物工程系教工党支部。

胡美琴,纪委委员,负责纪委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对学院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职称评定、人才引进、招标采购、资产管理、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及学生奖优补助等方面的监督;完成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工业色谱创新团队党支部、植物化学创新团队党支部。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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