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生化〔2013〕6号
课程建设是学院专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才培养工作中最基础、最根本、最核心的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运行与管理,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由多名教师承担的学科大类课程,应成立课程组。课程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由组长组织该课程的教学活动,组长缺位时由副组长行使职责。其它非实践类课程均实行主讲教师制,每门课程至少需设第一主讲教师和第二主讲教师,由第一主讲教师组织该课程的教学活动,第二主讲教师在第一主讲教师缺位时能及时补上。
二、每位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至少担任一门课程的第一主讲和一门课程的第二主讲(或加入学科大类课程的课程组)。
三、对连续两年学生或督导反映问题较严重的课程,学院可停止该课程第一主讲教师的任课资格,改由第二主讲教师担任第一主讲。
四、确定为第二主讲的教师,应多听该课程第一主讲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承接该课程前总次数不少于三次),并尽力配合第一主讲做好该课程的授课工作。
五、学院将在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签字确认各课程组正、副组长以及课程第一和第二主讲教师。考虑到部分专业的课程负担较重且相关教师已承担多门课程的第一主讲等情况,各专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推进(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不低于课程总数的60%,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不低于80%,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落实全部课程)。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3年4月19日
抄送:教务部。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4月19日印发
来源: 未知 作者: 未知 发表时间: 2013-04-19 16:32:12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