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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成立分院级教学督导组的通知》(理工教【2008】7号)文件精神,经分院研究决定,教学督导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尚龙安
成 员:刘 本 钟国伦 王 强 雷引林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实验室“三废”处理规定》的通知(理工生科[2008]5号)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分院教职工考勤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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