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生化学院推荐20名学生参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且2024-2025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最终在名额范围内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注: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基本条件为:
(1)爱党爱国,尊师爱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评学年德育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
(2)勤于学习,全面发展,参评学年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3)身心健康,积极锻炼,参评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4)诚信友善,热心公益,参评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崇尚劳动,积极参与劳动,参评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分。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学生及时了解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
2.9月26日17:00前,学院公示各年级、专业拟评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人选;
3.9月28日17:00前,请拟评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将除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外的其他电子材料,以“xx年级xx专业+省政府奖学金”命名打包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shxy_xf@163.com
9月30日17:00前,请拟评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报送《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纸质版材料到学工办(ND123)
4.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学院上报的奖学金评审材料,提出学校当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办公会授权的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经费下拨到位后,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根据往年情况,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次年4月左右发放。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2.学生应认真参照样表,正确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同一年度内,获得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化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4日